内容摘要
和79年环境法(试行)相比较,虽然我国现行环境法中环境的概念有了较大的完善,但是其所确定的环境的内涵和外延仍然不能适应目前的社会实践。建议采用亚里士多德“本质定义”即属加种差定义方法、厘清作用于人类系统、并且和人类系统有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广度外界的环境的定义,这个定义有比较严密的内涵和外延,有比较好的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关键词 环境 环境法 本质定义
一.1989年环境法中环境的定义最大的进步是确定了人类的主体地位
德国法学家布赫瓦尔德Delf Buchwald认为:法律思维有三个关键的领域,它们是法律概念和体系的建构、法律的获取、判决的生成。但是,我们看到,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和国家的环境法文本中,“环境”的概念存在相当的模糊、不统一、不便于操作的现象,即环境法在其关键领域有缺陷,值得我们注意。
对比这两次环境法中环境的定义,主要的变化是增加了关于环境概括的说明,即:“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这是很大的进步,明确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以后的“环境权”“环境权主体”等等环境法治概念提供了基础。比较美国1969年《美国环境政策法》对于“环境”的列举:“包括但不限于空气、水、以及陆地环境及乡村环境。”环境法律工作者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
二.1989年环境法中环境的定义中列举的环境概念没有包括对人类有影响的,通过能量(而不是物质)传递的环境因素
1989年环境法中环境的概念已经列举14种环境因素,但是仍然不全面,热污染、光污染、声音污染、电磁辐射的防治在环境的概念中找不到依据。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通过能量传递的污染可能成为常见、多发现象。作为环境基本法,环境的概念应当有更好的可操作性,应当有一定的预见性,考虑社会的发展,应当预留可靠的接口,而不是仅仅依靠列举14种环境因素之后的“等”
三.语言学中“环境”含义的发展
根据“在线新华字典”查询,“环境”的查询结果如下:
基本解释①周围的地方:~优美 ㄧ~卫生 。
②周围的情况和条件:客观~ㄧ工作~。
词语分开解释 : 环 (環) huán 中央有孔的圆形佩玉:环佩。 圈形的东西:环形。
境 : 境 jìng 疆界,边界:境界。国境。入境。环境
环境的本来含义是“环绕边境”和主体有关的外围部分,原来只是平面、二维的概念,随着社会发展,逐渐成为立体、三维的概念,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和人类的关系逐渐密切起来,成为今天大多数人意识中的“环境”。
在英语中和“环境Environment”接近的词有surrounding(名词)、circumstance、surrounding(形容词)等等,都有“周围”的意思,和介词aboutd 的功能接近。说明“环境”原来只是从属于(人类)“系统”的派生词,现在“环境”在人们意识中有很重要的地位,而这个地位在语言学中没有相应的反应,使得“环境”在语言的定义比较困难。
四.在热力学当中,环境的概念比较严谨
“我们用观察、实验等方法进行科学研究时,必须先确定所要研究的对象,把一部分物质和其余的分开(界面可以是实际的,也可以是想象的)。这种被划定的研究对象,就称为系统(以前称为体系统),而在系统以外与系统密切相关、且影响所能及的部分,则称为环境。”以上是直接引用理科教科书《物理化学》当中环境的定义。
在教科书当中,根据系统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可以把系统范围三类:
1.敞开系统(open system):系统与环境既有能量交换又有物质交换;
2.封闭系统(closed system):系统与环境间只有能量交换而无物质交换;
3.孤立系统(isolated system):系统与环境既无能量交换也无物质交换。
事实上自然界中一切事物总是相互关联和相互影响的,孤立系统(又称隔离系统)是一种假想的系统,我们一般见到的敞开系统,(或者是开放系统)即系统与环境既有能量交换又有物质交换。
如果我们确认环境法所保护的系统是人类系统,那么热力学中环境的定义完全可以使用,并且可以解决以能量传递方式的环境因素在环境法当中的位置。
近期布鲁塞尔学派领导人伊利亚·普里高津(Ilya Prigogine)提出的耗散系统理论,明确了信息对于系统的重要性,这样环境和系统之间的影响就涵盖了物质、能量、信息等等各个方面。耗散系统同时也涵盖了社会系统。我们可以预言信息环境对于人类系统的重要性。
注:所谓耗散系统就是指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力学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社会的等等)通过不断地与外界交换物质和能量,在外界条件的变化达到一定阈值时,就有可能从原有的混沌无序状态过渡到一种在时间上、空间上或功能上有序的规范状态,这样的新结构就是耗散结构,或称为耗散系统。
五.亚里士多德的“属加种差”定义方法适用于环境的定义
柏拉图的著作《政治家篇》的目的是探讨下定义的正确方法和寻求“政治家”概念的正确定义。文中采用了将类层层细分为组成它的种的方法来给“政治家”下定义。
这个方法后来被亚里士多德发展为“类(属)加种差或许多种差”的下定义规则。 亚里士多德还进一步探讨了下定义的几项原则:第一,概念应明确,不使用含混的词, 不能用比喻;第二,不循环定义,即不能用词重复;第三,要用在先的和更明白的词定义在后的及不太明白的词;第四,一般不用反义词下定义。
“属加种差”定义方法有明确的区间、完整的意义、规范的内涵与外延,被称为“本质定义”。例如几何学当中平行四边形的定义:两组对边互相平行的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其中四边形是“属”,“两组对边互相平行”是和其它四边形种类的“差”。几何学的定义是公认的严密和可操作,适用于同样要求严密和可操作性的法律用语。
因此,环境法中的环境定义,建议为:环境保护法所保护的是人类系统,对于人类系统有影响的、有物质和能量(信息)交换的、密切相关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称为环境。
六.环境“本质定义”通过“交换”一词可以涵盖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等,也采用并列的方法
目前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矿藏尚不属于环境部门管辖,把他们列在一起也可能是因为他们都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一部分人的消费不影响其他人的消费)在人们心目中有很宝贵的评价(享有很高的溢价)。实际上把它们直接并列也是一种选择,如澳大利亚政府就是“环境与遗产部”Department of the Environment and Heritage。
参考文献
1.傅献彩《物理化学》第五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年
2. 丛日云《西方政治文化传统》吉林出版集团 2007年
3. 王鸿斌《我国环境法中环境定义的商榷》“法制与社会”2009第6期
附:澳大利亚环境与遗产部信笺
0
推荐